物流園區不會變為“經濟泡沫”
時間:2005-9-16 來源:安必行物流顧問
“物流園區不會成為經濟泡沫。”近日,中國物流與采購聯合會副會長丁俊發明確表示,我國物流園區已進入第三個發展階段,正在朝著穩健的方向發展。
丁俊發認為,目前大部分物流園區只是在規劃,并沒有進入實施階段,不會成為“泡沫”。只要引導正確,物流園區是實實在在的一個新興產業,是一種先進生產力,不會變成變相的房地產開發或商業開發。國家發改委近期就明文規定把物流園區列入對各種園區進行整頓的范圍,但整頓并不是禁止,而是保證其合理、健康發展。
中心城市物流園區要抓好
物流園區最早是由國外傳入,作為一種先進、有效的運作方式,在德國、日本等國家起到了積極的促進作用。按目前的統計,物流園區在西歐規劃了100多個,在日本規劃了80多個。丁俊發認為,建設物流園區是國際上成功的做法,但不是唯一的經驗。物流園區是物流業發展到一定階段的產物,目前有不少發達國家沒有物流園這一業態,但有非常發達的物流中心、分撥中心、配送中心,這也是非常成功的。所以,一定要因地制宜,不要一哄而上。是一步集中,還是先分散后集中,或分散與集中相結合,要看各個城市的實際情況,大中小城市都設物流園區則大可不必。
所以,物流園區應統一規劃,進入城市或區域性物流空間布局。丁俊發建議,國家在“十一五”全國物流規劃中,要規劃重點區域物流,與目前區域經濟相一致,對每個重點區域要明確一個或兩個物流中心城市,國家要重點抓好物流中心城市的物流園區。第二,物流園區應由省、市、區政府出面統籌規劃,不能層層規劃、言必稱園、遍地開花。第三,物流園區要根據需要設立與建設,反對貪大求洋,反對越多越好。
贏利和運作模式多樣
物流園區該如何運作?國外有一套成熟經驗,但我國還沒有,正處于起步探索階段。丁俊發認為,物流園區的運作可以根據實際情況選擇最適合自己的方式。物流園區如何開發并贏利近年來出現了許多種模式,常見的有政府主導的經濟開發區模式、政企聯合開發模式、物流企業主導開發模式、政府規劃物流企業共同開發模式和物流地產商開發模式等。
有專家認為,物流園區的運作可以采用以下方法:在管理上,政府設立管委會或投資管理公司,對物流園區實施統一管理與規劃運作;在具體運作上,進行市場化運作。比如,由物流地產商統一開發后出租,由進駐物流企業各自定制開發,由工業企業、流通企業、交通運輸企業入駐開發物流設施或物流運行機構,多種形式綜合開發;在服務上,通過投標招商,實現共贏;同時,物流園區應實施投資多元化,根據不同情況,可以設置必要的進入“門檻”。
深圳市安必行物流顧問公司總經理劉興富對記者表示,地方政府建立物流園的一個重要目的是獲取贏利及財政收入。物流園區的贏利模式包括政府、開發商和入駐企業三個層面。在政府層面,可通過經濟總量增加、稅收增加、就業擴大等來取得經濟與社會效益。開發商層面,可通過園區土地增值、物業增值、土地與物業轉讓或出租收入、配套服務等來取得經濟效益。在入駐企業層面,可通過交易收入、倉儲收入、配送收入、信息中介收入、加工收入等來取得經濟效益。
至于物流園區如何創新,華南理工大學電子商務學院副院長桂壽平教授指出,物流園區發展的歷程必定是一個業務模式不斷創新的過程,其中有三大方向值得關注:一是綜合服務創新。將原本可能在幾個物流節點完成的服務,在一個物流園區空間范圍內有機地整合起來;二是物流交易創新。物流園區依托已有的物流運作平臺,拓展電子商務、構筑交易平臺,有利于將分散交易雙方復雜的交易程序和操作過程,轉化為集中化、規模化和程序化的運作,促使傳統物流向現代物流轉變;三是物流金融創新。通過銀行的主動服務,通過直接解決生產流通企業的資金問題,從而帶動物流園區和物流企業的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