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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快遞國標去年實施后,新版《快遞市場管理辦法》日前由交通部發布,并將從3月1日起實施,這將彌補快遞服務國標有標準無監管措施的短板。根據新辦法,野蠻分揀、串通操縱市場價格等違反快遞服務標準、嚴重損害用戶利益的行為,將由郵政管理部門責令改正,并處五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的罰款。
易碎品應先驗后簽
與2008年頒布的舊版管理辦法相比,新辦法對快遞服務增加了很多細節性規定。
如填寫快遞運單前,企業應當提醒寄件人閱讀快遞運單的服務合同條款,并建議寄件人對貴重物品購買保價或者保險服務;企業分揀作業時不得野蠻分揀,嚴禁拋扔、踩踏或者以其他方式造成快件損毀。
在快件驗收環節,新辦法規定,快遞企業應當告知收件人當面驗收。快件外包裝完好的,由收件人簽字確認。投遞的快件注明為易碎品及外包裝出現明顯破損的,應當告知收件人先驗收內件再簽收。對于網絡購物、代收貨款以及與用戶有特殊約定的其他快件,企業應當與寄件人在合同中明確投遞驗收的權利義務,并提供符合約定的驗收服務,驗收無異議后,由收件人簽字確認。
快件發生延誤、丟失、損毀和內件不符的,快遞企業應按照與用戶的約定依法予以賠償。未對賠償事項進行約定的,保價快件按照保價金額賠償;未購買保價的快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郵政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相關法律規定賠償。
記者了解到,這些細節性規定都與去年5月實施的《快遞服務》系列國家標準基本一致,但易碎品應先驗貨再簽收是在國標之外新增的內容,有助于維護消費者利益。
對消費者高度關注的野蠻分揀問題,國家郵政局副局長趙曉光解讀說,參照快遞服務國家標準的詳細規定,離擺放快件的接觸面之間的距離不應超過30厘米,易碎品不應超過10厘米。
在快遞國標出臺后,很多快遞企業都表示,要達到國標水平難度太大,自動分揀設施的投入水平、從業人員整體素質等成為制約因素。但新版管理辦法實施,將逼迫快遞企業盡快提升服務水平,因為服務不達標導致客戶利益受損就會面臨嚴厲處罰。
泄露客戶信息將罰5萬元
前段時間央視集中曝光了“快遞信息遭泄露”等網絡信息安全事件。消費者填在快遞單上的地址、電話、單號等信息,在網上被公開叫賣,甚至還出現了專門交易快遞單號的不法網站,每個快遞單號“批發價”最低四角錢。
快遞信息易泄露,不少商家據此精確投放垃圾短信和騷擾電話,讓網民苦不堪言。一些網店要么用低價購買的快遞單號刷信譽,蒙蔽網民,要么用虛假發貨來欺騙網購用戶。快遞信息泄露的更大風險還在于可能被不法分子冒領信用卡。
針對消費者的擔憂,快遞市場管理新辦法規定,快遞企業如果違法提供從事快遞服務過程中知悉的用戶信息,將被處以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的罰款,郵政管理部門還可以責令停業整頓直至吊銷其快遞業務經營許可證。
快遞從業人員有泄露客戶信息的違法行為,尚不構成犯罪的,由郵政管理部門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并處五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寄遞服務信息交易主要起源于淘寶賣家的刷信用需求,即通過虛假交易來增加商家好評,抬高賣家信譽。”趙曉光分析,目前可能發生信息泄露渠道有三個。
一是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部分企業寄遞詳情單發放、使用、存檔、銷毀等方面缺乏有效管控,個別企業甚至將存檔底單當作廢紙賣給廢品收購站。二是電商企業。電商企業根據網購訂單直接生成大量的用戶個人信息。根據販賣寄遞服務信息網站“淘單114”(目前已被取締)上出售的單號信息分析,批量信息在收寄掃單之前已在網上出售,從單號信息格式來看明顯有系統生成的痕跡,泄露發生在收寄之前的可能性較大。三是個人用戶隨意將載有個人信息的快件包裝盒丟棄。
無著快件有望網上認領
截至2012年年底,全國規模以上快遞服務企業業務量累計完成56.9億件,同比增長54.8%。如果按照全國13.7億人口算的話,平均每個人在一年當中使用了4次快遞服務。
這些海量快件中,每年都有不少因地址不詳、收件人電話不準確等原因而出現無法投遞的情況,被稱為“無著快件”。對這部分快件的處置,快遞企業比較隨意,甚至會自行變賣。
對此,新的管理辦法規定,快遞企業對無法投遞的快件,應當退回寄件人。無法投遞又無法退回寄件人的快件,企業應當登記,并按照國務院郵政管理部門的規定和快遞服務標準處理;其中無法投遞又無法退回的進境國際快件,應當依照相關規定交由有關部門處理。
不過,上述規定還有很多細節未明確,如退回寄件人的費用如何約定?無法退回的快件最后如何處置?
趙曉光透露,國家郵政局正在加緊研究出臺《無著快件(郵件)管理辦法》,對無著快件的處理流程、法律責任等相關內容予以明確。他表示,可能會要求快遞企業網站上設置“無著快件”照片認領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