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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我國物流業的迅速發展,各種類型的物流模式與技術得到了廣泛的運用和實施,以第三方物流企業為主的行業業態不斷擴張,物流市場上的競爭日益激烈。在物流業已經發展成為我國經濟社會的重要產業之一的大背景下,各種物流企業之間的競爭客觀上存在著一定程度的無序化,也存在著某種競爭的非良性化。最為典型的例子莫過于轟動一時的河南兵港物流打砸搶事件了。據某些媒體報道稱,由于公司董事長王某疑被人誣陷攜款潛逃引發,隨后客戶收到煽動短信而導致打砸搶事件的發生。雖然事情最后得到了理性的解決,但對兵港物流的打擊卻沒有消失,直至今日,兵港物流還沒有走出打砸搶事件的陰影。而類似的事件在其他物流公司也曾出現。針對物流企業出現的這種惡性競爭事件你怎么看?企業為何會出現惡性競爭?我們如何才能防止這種惡性事件的發生?王紅正(中國物通網編輯)“物競天擇,適者生存”是自然界生存的不二法則,這一法則在市場經濟中也同樣適用。企業之間良好的競爭可以促進彼此的快速增長,激發無限的潛能,提高工作的效率,但是企業之間的惡性競爭可能就會帶來兩敗俱傷的下場。由于物流行業的準入門檻較低等原因,我國的物流企業逐漸形成“多、小、散、弱”的局面。中小型物流企業抵御行業風險的能力本來就弱,再加上行業內的不良的競爭,致使物流行業進入微利時代,有的企業甚至倒閉。為此就有專家一針見血地指出,公路物流企業經營困難的根本原因是企業間的不良競爭導致的行業集中度太低,企業議價能力非常弱、很難在運價中體現燃油、人工、倉儲等成本的上漲。因此,只有開展并購整合、提高集中度、做大企業規模,深挖企業管理潛能才能從根本上改變現狀。物流企業應加大企業之間的互助合作,開展良好的競爭,促進物流行業向更健康的方向發展。作為政府職能部門應該完善相關法律法規、消除地方政策差異、鼓勵并購,規范物流行業發展,給行業的發展創造一個健康有利的環境。
商場如戰場,企業之間不斷挑起惡性競爭,無非利字當頭。挑起事端者原本想打垮對手,搶奪對方的市場份額,來實現自身的利益,但事情發展到最后,往往會給無辜者甚至整個行業帶來沉重的打擊,最終也禍及自身,落得個“損人不利己”的下場。企業不正當競爭事件接連發生后,人們第一反應就是如何解決這些問題,從根本上消除惡性競爭帶來的隱患,還市場以公平、合理的秩序。但筆者看到的大部分的專家或者政府部門把解決問題的主要辦法推歸為“企業自律”,認為企業間的惡性競爭手段大多是在背后暗箱操作的,具有較強的隱蔽性和技術性,司法部門根本無法介入,惟有依靠企業自律才能從根本上杜絕企業之間交惡不休的狀態。筆者卻認為,企業向來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做到自律很難,而且還會為了實現自身利益而不擇手段。所以政府部門應該加重對惡性競爭處罰的成本。只有對不正當競爭的處罰力度加大,才能在一定程度上遏制惡性競爭事件的發生。但國內的懲罰力度遠遠沒有達到相應的高度,企業的不正當競爭行為也就屢禁不止。低處罰對于一個企業來講,絲毫觸及不到痛處,隔靴撓癢也難令企業有悔改之心,而其他企業看到較低的違規成本后,很容易爭相“效仿”。因此,筆者建議,在企業尚未能夠完全自律之前,仍需由國家下大力度進行管理,加大懲罰力度,以起到“殺雞儆猴”的警示作用。
20世紀90年代,隨著第三方物流進入我國市場。十余年載,國內物流發展顯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績。但是,隨著物流企業的不斷增加,企業間的競爭日趨嚴峻,這也導致惡性競爭的產生。對于其惡性競爭,筆者將做以下分析:惡性競爭的主體是人,客體是人,主觀因素是利益,客觀因素是市場競爭力太大。沒有買賣就沒有物流,物流對市場的影響力很大,首先各企業應該通過提高核心競爭力來擴大自己的市場,其次政府要加強監督與管制,對不良行為進行嚴懲。只有人人講求良性競爭、互惠互利,才能打造一條良性的、和諧的物流生態鏈。
據筆者所了解,材料中出現的打砸搶事件在經司法機關查處后,導演這場打砸搶事件的主使都受到了刑事懲罰,但這并無法彌補材料中受害方物流公司的損失,以至于現在給該公司造成的影響還依然存在,而幕后主使的幾個物流公司也都一蹶不振。由此可以看出,惡性競爭下的市場沒有勝利者。但有些企業還不能借前車之鑒,致使類似的不規范甚至違法的行為還在上演,而且有愈演愈烈的趨勢,因此建立健全良性競爭機制,勢在必行。筆者認為,健全完善競爭體制,一方面物流行業的行業協會應起到橋梁作用,加強企業間的溝通,互通有無,互相補充,建立信息共享平臺,促進信息交流,發揮物流協會的協調作用,通過交流完善競爭體制,杜絕惡性競爭。另一方面,企業本身也要與時俱進,提高服務水平,找準發展啟動點,不要跟風冒進,形成行業基礎建設重復率高,沒有特色的企業,造成資源浪費。最后,監督管理部門應切實履行好守夜人的職責,完善行業競爭體制,修訂相關法規,讓良性競爭有法可依。同時,也要完善引路人的角色,以引導物流行業的健康發展。
物流行業一直是資本追逐的香餑餑。由于物流行業目前整體處于低端業態水平,較低的門檻吸引熱錢涌入導致物流業泡沫式膨脹,再加上規則制度的缺失,物流行業競爭也呈現無序的狀態。在一個失序的物流行業環境里,劣幣驅逐良幣,稗子戰勝水稻成為常態,帶給整個物流業的消極意義是十分明顯的。它說明物流行業正陷入互相殘殺的困局之中。物流行業競爭亂象的存在固然與物流法制的不健全及政府監管缺位有關。但物流行業競爭亂象的根源無疑與目前集體無意識的社會生態有關。河南兵港物流事件就是鮮活的表象與注腳。在事情真相面前我們都變成了夢游人,自由意志完全被人類的最基本的生存意志黑洞所吞噬。社會生態決定著物流行業競爭環境,而社會中人的意識流形態決定著人的表象行為。此時政府應激活其良心,負責任地擔負起確保每一個公民的生存權。只有打開套在我們每個人身上的生存意志的枷鎖,我們意志自由才有活動的可能。同時,國家應審慎地頒布新的法律法規,國家和每一個公民都應切實敬畏憲法法律尊嚴。
辛語銳評物流企業如何避免惡性競爭?
許緣“你死我活”的企業競爭發展到最后往往落得個“兩敗俱傷”的下場,既影響了自身、他人的發展,也殃及整個行業。但是,企業為何能夠無所顧忌,頻頻為了一己私利而互相傾軋?
俗話說:“同行是冤家”,在成本上漲的背景下,物流行業的利潤受到了嚴重的壓縮。在行業低谷時期,很多隱藏的矛盾都凸顯出來,最無法承受的就是經營的困境。但某些公司不是通過苦練內功,提高服務水平,降低經營成本來促進發展,而是通過惡性競爭,寄希望于把對方趕出市場,以擴大自己的業務份額。這正如,蛋糕變小的時候,他們不是想著如何把蛋糕做大,而是希望多搶一點,其結果必然是誰也吃不好。
從市場經濟的角度來看,貨運市場是供大于求的。按照經濟規律,接下來將是一個優勝劣汰的過程,市場自然會留下最有實力的企業,淘汰掉落后的企業,以調節供需。這是市場無形之手操作的,不應該由行政的力量來干預,所以殘酷的市場競爭在所難免。但是同行之間,一定是勢不兩立的嗎?一家物流公司,帶給同行的,只有威脅嗎?筆者認為未必是這樣的。首先,每一家物流公司都不是孤立存在的,無論哪個行業的市場,最繁榮的必然是門店云集的地方。因為一家公司的實力畢竟有限,所能提供的服務也十分有限,只有多家企業匯集在一起,形成一個大型的貨運市場,才能給客戶提供多線路、多類型的服務。惡性競爭的企業多忽視了一點:正是對方的加入,才豐富了貨運市場,才在某種程度上確保了自己的存在和發展。其次,有競爭才會有發展。競爭帶來的危機感,使他們不敢稍有懈怠,使他們把更多的精力放在客戶的維系和服務上,進而才能有所發展。
然而,完全公平和理性的市場競爭環境,往往只存在于理想狀態。現實的情況是,在利益和生存壓力的驅使下,個別企業仍會忍不住作出一些違背商業道德的行為,借此換取企業的生存和發展。面對這樣的物流企業,我們應該怎樣做才能免受其害,更好地維護自己的利益?
筆者認為,受害方一方面要尋求相關監督部門的幫助。有監管部門介入調查,往往能及時遏制事件的惡化,而來自監管部門的調節和組織溝通的效果也要遠大于企業私下間的溝通。此外,監管部門的官方身份,往往也能對那些使用不良競爭手段的企業,起到一定的威懾作用。但這只局限于大的物流企業,對于一些中小型的物流企業而言,在事件未引發強烈的社會反響之前,求助政府機構介入,往往會相對比較困難。但對于中小型物流企業而言,也不是沒辦法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求助司法渠道則是中小型物流企業解決惡性競爭的一種好的方法。目前,國內的《反不正當競爭法》、《公司法》和《刑法》等多部法律都在規避企業惡性競爭方面有具體的條款。其中,在《反不正當競爭法》和《刑法》中,都對損害商業信譽和聲譽這一塊有明確的界定,一旦企業遭遇惡性競爭,完全可以依法上訴到法院或舉報給當地執法部門。另一方面,企業也要從根本上規避來自同行的惡性競爭。面對惡性競爭最根本的辦法其實是從物流企業自身情況出發,積極發展業務和商品的差異化,避免陷入同質化競爭的泥沼。只有在產品和服務上,都真正做到了差異化發展,才能從根本上杜絕其他企業對市場的覬覦和惡性競爭行為。